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若干措施》,2021年年底前,將碳減排、“三線一單”、綠島建設、園區規劃環評等要求納入生態工業園區評價指標體系。2022年年底前,力爭全省生態工業園區達到30家左右;2025年年底前,力爭生態工業園區比例達到工業園區的50%以上。詳情如下:
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商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山東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各銀保監分局:現將《關于深入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
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
2021年10月28日
關于深入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若干措施
生態工業園區是工業領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領域。為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魯政發〔2021〕5號)和《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四批)》(魯政發〔2021〕13號)有關要求,深入推進我省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制定措施如下。
一、健全推進機制
(一)健全領導機制。完善省級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推進機制,指導各市建立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工作推進機制,明確工作分工和職責,確保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各項工作持續推進。(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二)完善指標體系。2021年年底前,修訂完善《山東省省級生態工業園區管理辦法》,將碳減排、“三線一單”、綠島建設、園區規劃環評等要求納入生態工業園區評價指標體系。(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三)加強指導示范。2021年年底前,召開全省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推進會。2022年3月底前,編制印發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先進案例匯編。(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四)強化宣傳報道。支持生態工業園區創建生態環保科普基地。積極開展生態工業宣傳報道,增強園區內企業的生態環保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提高公眾對生態工業的認知度與參與度,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二、加大建設力度
(五)明確創建目標。2022年年底前,力爭全省生態工業園區達到30家左右;2025年年底前,力爭生態工業園區比例達到工業園區的50%以上。(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六)強化考核力度。指導各市根據全省創建目標制定創建計劃。將生態工業園區建設作為園區發展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三、創新管理模式
(七)鼓勵先行先試。優先支持生態工業園區開展環保管家、環境醫院、入園建設項目環評改革、清潔生產集群整體審核模式等試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其他試點活動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生態工業園區及園區內企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八)提升成果運用。將生態工業園區建設作為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無廢城市”等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的重要參考。鼓勵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園區積極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優先支持生態工業園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申報生態環保工程技術中心和科普基地、創建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和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等。(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九)發揮引領作用。指導支持生態工業園區創新建設內容,在碳減排、生態工業、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統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等方面探索新路徑、積累新經驗。(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四、強化資金扶持
(十)開展創建獎補。將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納入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補助范圍,按照《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四批)》的要求,對新創建命名的生態工業園區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補助。(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
(十一)加強資金配置傾斜。支持生態工業園區環境治理重點項目建設,園區內符合入庫條件的重點項目優先納入中央和省級環境污染防治項目庫,對項目庫中條件成熟的項目在資金上優先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
(十二)強化金融支持。優先將生態工業園區內重點項目納入省綠色金融項目庫,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在貸款審查審批、投放、優惠利率、期限延長等方面優先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
五、強化政策扶持
(十三)完善外經貿政策。用好“雙招雙引”平臺功能,聚焦主責主業,創新招商方式,支持參加各類外經貿活動,將生態工業園區打造成為外貿外資主陣地,提升開放型經濟質量。(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十四)強化科技扶持政策。加大對生態工業園區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支持力度,推動園區產業邁向中高端,支持生態工業園區圍繞產業綠色發展、生態環境治理等領域,加強綠色技術研發攻關,加快培育綠色技術創新主體與綠色技術成果,全面增強綠色創新發展的引領支撐能力。(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十五)加強環保支持政策。把生態工業園區重點建設項目優先列入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實行并聯審批。在符合園區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要求的基礎上,依法簡化項目環評文件內容。(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六、加強監督管理
(十六)定期開展復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每兩年對已命名的生態工業園區進行一次復查,對于復查不合格的園區,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命名。(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十七)加強動態監管。對園區內發生嚴重環境違法事件,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或因其他原因不能達到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要求的生態工業園區,予以撤銷稱號;處于建設階段的從批準建設園區中除名,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結合園區實際,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