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中小型企業數量較多,特別是木材加工企業規模偏小,呈集群式分布,治污設備具備一鍵啟動、即時運行等弊端,生態環境部門無有效手段了解企業生產負荷以及治污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在“冬防”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時,重點工業企業需要在特定時間內停產、限產,以緩解大氣污染物集中排放對環境空氣的影響,生態環境部門需要加強對限產、停產企業的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停產、限產的執行情況。
自2019年6月起,環保用電監管信息化建設在菏澤全市展開,重點針對未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備的中小型企業,對其生產和治污設施推廣安裝用電監管系統,實現用電實時監管。電監管設施的安裝,對企業既是一種監管,也是一種保護。裝上這套設備,生態環境部門足不出戶即可掌握企業生產以及治污設施的運行情況,而電監管設施的正常運行,不僅解除了企業的后顧之憂,讓企業一心一意抓生產,還因此受到了客戶的認可和青睞。
目前,菏澤市中小型企業環保用電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實現了“重點企業實行自動在線監管、中小型企業實行用電監管”的環境監管模式。在重污染天氣期間,環保人員通過電腦和手機,就能一目了然地掌握企業停限產等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實現了從“人海戰術”到“精準監管”的轉變。
山東達斯特環保用電監管系統是采集企業生產設施、治污設施的工作電流、電壓、功率、電能等用電數據,對設備運行過程監控,利用企業生產和治污關聯關系,找出企業治污設施異常運行情形,督促企業在治污設施正常開啟的情況下,達標排放。該系統由現場端用電監管設備和用電監管軟件平臺組成。
1.現場端用電監管設備
山東達斯特DHB-ZC100S現場端用電監管設備主要用于采集企業生產設施、治污設施的工作電流(支持3路)、電壓(支持1-3路),計算功率、電能,并將用電監測數據直接上傳(無需數據網關/數據集中器)到局端平臺。
(1)具備無線通訊方式。很多企業廠區范圍較大,分布在廠區范圍內的生產設施、治污設施有時距離較遠。這種情況下,現場采集設備如不能支持無線通訊,可能導致布線距離長的高成本投入。且企業現場環境復雜,在現場進行布線、打孔等施工操作,也容易帶來觸電等安全隱患。
(2)采用非停電安裝模式。很多企業是流程化生產或連續生產的企業,企業不可能停止生產設施來來安裝監測設備。為了提高現場采集設備的安裝效率,采用非停電安裝方式,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運營。
(3)具備停電告警功能。企業生產設施、治理設施很可能會遭遇停電,從而導致監測設備停電。監測設備在停電后,將停電信息上報以進行告警,從而使系統平臺能對現場設施的工作狀況進行準確的判斷。
(4)成本較低。傳統監測方法,監測點成本過高,對于企業來說是個很大的負擔,這也是其早期不能進行大面積推廣應用的原因之一。所以,系統大規模覆蓋推廣的關鍵,在于設備的成本,必須能最大程度地減輕企業負擔。

數據采集傳輸
監測數據按照《污染物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HJ 212-2017)和相關技術要求,將數據傳輸至生態環境部門用電監測平臺。
2.生態環境部門用電監管平臺
這是給生態環境管理部門應用的監管平臺,平臺監控企業生產設施、治理設施狀態,利用大數據分析處理技術,建立企業用電分析模型,及時發現設施運行異常,并將異常信息發送給環境監管人員。
2.1.企業信息備案
企業的基本信息、生產設施信息、治理設施信息、生產設施和治理設施之間的配比關系、設施閾值設定都在該系統中。
生產與治污設施配置管理:用電監控系統運行過程中,首先需要將企業的生產設施、治理設施劃分為生產單元和治污單元,其次將生產單元、治污單元之間的關系進行相對應的配置,以明確其中的相互關系,這樣系統內置的分析模型會對企業設施用電狀況進行分析判斷。
(1)劃分生產、治理設施生產單元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無論是生產設施還是治理設施,都不是單一的設備,而是一組設備的集合。所以首先需要將生產設施、治理設施的集合進行劃分,分組為生產單元和治污單元。如此,生產單元和治污單元均分別包含多個生產設備或治污設備。比如,鍋爐單元是生產單元,里面可包含有多臺送風機;鍋爐廢氣治理單元是治污單元,里面含有多臺循環水泵。
(2)配置生產、治理設施之間關系
治理設施用于治理生產設施產生的污染,但是治理設施之間、治理設施與生產設施之間的關系比較復雜,存在主備、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等多種配置關系,所以在系統中正式運行之前,必須在系統中對生產設施、治理設施之間的相互關系進行正確的配置。
(3)設置單元之間的主備關系
對于有些治污設施來說,為保障排污處理,需要配備備用的治污單元。這時需要在系統中設置主備關系。
(4)設置單元之間的配置關系
生產單元和治污單元之間的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的配比關系如下:
一對一:指一個生產單元對應一個治理單元;
一對多:指一個生產單元對應多個治理單元,如一個生產車間可對應廢氣處理單元和一個廢水處理單元;
多對一:指多個生產單元對應一個治理單元,如多個車間的生產單元的廢水全部集中到一個治理單元進行處理。
實際上,污染源企業內部存在多個生產單元和多個治理單元,是多對多的關系。按照以上進行一對一、一對多及多對一關系配比后,即可以將企業內生產單元、治理單元復雜的多對多關系,分解成相對簡單的一對一、一對多及多對一關系。
2.2.用電分析模型
通過負荷變化,對企業環保設施實時 24 小時監測,在環保設施用電異常情況時,及時與企業用電負荷進行關聯分析,確定企業是停產還是環保設施單方面停運;通過每天比對環保設施用電量的關系或與企業總用電量的關系,鎖定環保設備運行異常企業;通過對環保裝置負荷特征圖進行比對分析,鎖定異常企業的發生時間,進行有目標的跟蹤。

2.3.異常告警
環保用電監測系統在三種情形下自動報警:
?治污設施停運、空轉、低負荷運轉等非正常運行報警;
?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企業未滿足停產限產要求報警;
?數據缺失報警。
生態環境部門能清晰地掌握企業生產設施是否按規定運行,治污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在日常和重污染天氣應急兩種情形下,對排污企業有的放矢的進行監管,提高監管效率。
電監管系統發出某企業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報警信號,系統會第一時間向企業負責人推送預警短信,企業及時修復或改正了,報警消失,這就是一個‘小閉環’。如果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系統將把信息進一步推送到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將直接聯系企業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再到企業開展現場執法檢查,從而形成一個‘大閉環’。
3.手機端環保用電監測系統
環保監管執法人員通過APP隨時隨地查看排污企業生產設備、治污設施運行情況。執法人員可對負責轄區內的每個企業及每個監測點的生產設備、治污設施的用電量、運行情況、負荷曲線進行實時監控。監察人員可以遠程接收系統平臺的企業報警指令,查詢企業環境違規違法信息,實現移動辦公執法。

綜上所述,通過對企業生產、治理設施的監控和預警,可以促進企業治污技術水平、管理水平、排放水平整體提升,嚴厲打擊配備低效治理設施、不正常使用治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可以督促提醒企業加強治理設施運維,提高正常使用率,從而保證治理效果滿足達標排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