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生態質量評價依據《區域生態質量評價辦法(試行)》,對縣級、市級、省級行政區及全國生態質量現狀及趨勢進行綜合評價。
通過區域生態環境質量評價可以全面掌握區域內的大氣、水、土壤、生物等生態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以及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評價結果可以為政府部門制定環境保護政策、規劃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定期進行生態環境質量評價可以監測區域生態環境的變化趨勢,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評價指標體系 INDEX SYSTEM
區域生態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包括生態格局、生態功能、生物多樣性和生態脅迫4個一級指標,下設11個二級指標、18個三級指標。
?生態格局:反映評價區域生態系統類型、數量與空間分布;
?生態功能:反映生態系統維持地球生命系統、提供人類福祉的能力;
?生物多樣性:反映區域物種層次生物多樣性狀況;
?生態脅迫:反映生態系統所受到的干擾與壓力情況;
智能化評價模型 EVALUATION MODEL
達斯特開發區域生態質量評價模型,實現數據的自動處理。無需用戶了解模型原理,用戶只需提交輸入數據,即可獲得評價指標體系內各指標值以及tiff格式的成果數據。
生態質量評價 EVALUATION
基于智能化評價模型結果,結合GIS地圖,繪制生態質量指數EQI空間分布圖,直觀展示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的空間差異,識別出生態環境質量的梯度分布特征。
結合不同時期的評價數據,對 EQI 進行動態監測和評價。觀察生態環境質量在時間序列上的變化趨勢,及時發現生態環境的改善或惡化情況。
展示自然保護地生態質量變化幅度分布情況,分析生態環境質量變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