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發布《泰安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出了2025年泰安市率先建成生態綠地總目標,展望了2035年美麗泰安建設基本實現的遠景目標,明確了2025年環境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環境風險防控、生態保護4大類22項目標。詳情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協同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支撐,堅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力打造生態綠地泰安樣板。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著力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改善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2.堅持綠色發展,生態優先。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立市,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優化促進作用,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3.堅持發揮優勢,彰顯特色。結合綠色發展對產業結構升級的要求,推動二三產業融合、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信息化與城市化融合,建立健全生產服務體系。統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將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決策全過程。
4.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修復。堅持修山、治污、增綠、整地、擴濕并舉,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大力提升泰山區域的生態屏障功能,切實保障南水北調水質安全、國家重要交通干線運行安全和中華文化永續發展,努力將泰山區域打造成“山青、水綠、林郁、田沃、湖美”的生命共同體。
5.堅持系統觀念和底線思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實施要素協同、區域協同、減污降碳協同。堅持底線思維,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健全完善環境風險防控機制,有效應對各類突發環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年末,國土空間格局不斷優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山水生態城市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基本建成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泰安樣板。到2035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泰安建設基本實現。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提高;空氣質量根本改善,水環境質量全面提升,水生態恢復取得明顯成效,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總體恢復,基本滿足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1.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不斷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更加合理,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進,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2.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空氣質量穩步提升,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功能得到初步恢復,重污染天氣、省控以上劣V類斷面、農村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3.生態系統功能和穩定性穩步提升。泰山區域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物安全管理水平顯著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增強。
4.環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固體廢物與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持續加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5.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生態環境監管能力短板加快補齊,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環境治理體系加快形成。
二、重點任務
(一)深化“四減四增”,全面推進綠色發展。
全面貫徹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將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優化牽引作用,實施新一輪“四減四增”行動,推動形成有利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
1.強化空間管控
(1)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三大空間布局,構建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可持續發展的高品質國土開發保護格局。實施“東拓、西興、南展、北控、中優”城市空間發展戰略,加快形成泰城發展新格局,進一步拉開城市框架,優化功能布局,著力構建“兩山相映、一河鑲嵌”的城市發展格局。
(2)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機制。構建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為核心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加快“三線一單”落地實施。推動污染物排放和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的聯動管理,強化“三線一單”成果在生態、水、大氣、土壤等要素環境管理中的應用。對以泰山、東平湖為核心的生態空間區域實施優先保護。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照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確保生態功能的系統性和完整性;生態保護紅線以外的生態空間原則上按照限制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根據主導生態功能定位實施分類管控,以保護為主,嚴格限制區域開發強度。
(3)塑造多功能生態空間。以功能多樣性理念推進生態空間分區管控,實現生態保護、經濟發展、文化傳承、社會和諧等多樣化功能。在泰山區域山水林田湖草保護過程中,注重使其兼具休閑、旅游、科普、文化等多種功能。
2.突出產業結構調整
(1)堅決淘汰落后動能。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推動“淘汰類”生產工藝和產品退出。精準聚焦鋼鐵、煤電、水泥、煤炭、化工等重點行業,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動能。開展重點行業淘汰退出落后產能和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專項行動,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安全等標準,依法依規倒逼落后產能加速退出,為新產能發展騰出空間。
(2)嚴把準入關口。嚴守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底線,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產能總量控制剛性要求。實施“四上四壓”,堅持“上新壓舊”“上大壓小”“上高壓低”“上整壓散”。“兩高”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須嚴格落實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個減量替代”要求,新建或改擴建項目要減量替代,已建項目要減量運行。依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對鋼鐵、煤電、水泥、平板玻璃、氮肥、鐵合金等重點行業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規定,確保產能總量只減不增。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增煤礦項目。嚴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產能。
(3)提高產業綠色綜合競爭力。大力實施綠色制造工程,開展綠色制造試點示范,推動綠色制造系統集成,提升全市綠色制造整體水平。以電力、熱力、建材、化工、鋼鐵等產業為重點,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等系列工程,推動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智能管理系統、熱泵應用技術等節能技術改造,推行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模式,促進企業從局部、單體節能向全流程、系統節能轉變。堅持清潔利用化石能源與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并舉,加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步伐,統籌推進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和非化石能源應用。在電力、鋼鐵、建材等領域實施減污降碳行動。積極引導和鼓勵同類企業向專業化特色產業園區集中,構建產業集群、骨干企業、重點項目梯次發展格局,打造裝備制造產業集群、高端化工產業集群、紡織服裝產業集群、建筑業產業集群,推動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加快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推動園區公共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等。將生態工業園區建設作為園區發展考核的重要內容,鼓勵創建國家和省級生態工業園區,對獲得國家和省級命名的生態工業園區予以政策支持。到2025年年底,生態工業園區力爭達到工業園區總數的50%以上。
(4)大力推進清潔生產。依法在重點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支持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各縣(市、區)政府應根據國家清潔生產推行規劃、有關行業專項清潔生產推行規劃,按照本轄區節約資源、降低能源消耗、減少重點污染物排放的要求,確定清潔生產的重點項目,制定推行清潔生產的實施規劃并組織落實。引導社會資金,支持清潔生產重點項目。加強項目建設和產品設計階段的清潔生產。新(改、擴)建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分析論證原輔料使用、資源能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廠內外運輸方式以及污染物產生與處置等,對使用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進行說明,相關情況作為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內容。鼓勵企業在產品和包裝物設計時充分考慮其在生命周期中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優先選擇無毒、無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農業生產者應當科學使用化肥、農藥、農用薄膜和飼料添加劑,改進種植和養殖技術,實現農產品的優質、無害和農業生產廢物的資源化。鼓勵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企業,采用節能、節水和其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技術和設備,減少或者不使用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消費品。建筑工程應當采用節能、節水等有利于環境與資源保護的建筑設計方案、建筑和裝修材料、建筑構配件及設備。礦產資源的勘查、開采應當采用有利于合理利用資源、保護環境和防止污染的勘查、開采方法和工藝技術,提高資源利用水平。
(5)壯大綠色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鞏固提高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成果,加快形成較為完善的光伏太陽能產業鏈條,積極開發新能源裝備、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等高附加值產品,培育制氫、儲氫、運氫、用氫于一體的氫能產業鏈,打造國家級儲能產業基地,積極發展生物質發電、垃圾焚燒發電、燃氣發電,加快發展節能環保裝備、節能環保服務產業,將我市打造為省內重要的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基地。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保管家、環境醫院、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等模式。實施“358”工程,建設生態環保產業示范園區。
3.深化能源結構調整
(1)構建綠色高效的能源保障體系。統籌推進化石能源高效清潔利用和非化石能源規模發展,加快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全面提升能源開發轉化和利用效率,加強新能源開發利用,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優化煤電結構,配合做好隴電入魯項目,緩解電力供應緊張局面。強化油氣保障,拓展天然氣消費市場、實施電能替代工程、開展成品油質量升級專項行動,規劃建設鹽穴儲能儲氣工程;擴大省級LNG儲備基地規模,加快省級液化天然氣儲備基地和新泰市液化天然氣項目建設。強化新能源開發利用,加快建設泰安二期抽水蓄能電站,推進太陽能、氫能、地熱能等無碳能源的開發應用,推動采煤塌陷地農光互補基地、液態陽光氫能源產業基地建設。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持續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擴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規模。
(2)壓減煤炭消費總量。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制定煤炭消費壓減年度計劃,完成省分解下達的總量下降控制目標。嚴格落實新上耗煤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制度,鼓勵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替代煤炭消費。不斷壓減燃煤機組裝機總規模,禁止新增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要嚴格執行煤炭減量替代辦法。新建生物質鍋爐不得摻燒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加快煤電企業技術升級改造步伐,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
(3)實施終端用能清潔化替代。完善清潔能源推廣和提效政策,推行國際先進的能效標準,加快工業、建筑、交通等用能領域電氣化、智能化發展。按照集中使用、清潔利用原則,對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鍋爐和工業爐窯,實施清潔低碳能源、工廠余熱、電力熱力等替代。推進城鄉清潔取暖,統籌推進長輸供熱,建設改造完善供熱管網。2025年年底前,清潔取暖率提高至80%以上,基本完成農村取暖、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
4.推動交通運輸結構調整
(1)構建“車-油-路”一體的綠色交通體系。支持砂石、煤炭、鋼鐵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加快普通貨運鐵路、鐵路支線、港口和物流園區集疏運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港航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大清河航道盡快建成通航,推進銀山作業區、彭集作業區(兗礦公鐵水聯運物流園)一期工程建設。
(2)持續推進公路運輸綠色化改造。加快車用LNG加氣站、內河船舶LNG加注站、充電樁、加氫站布局,在交通樞紐、批發市場、快遞轉運中心、物流園區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推進交通能源結構優化升級,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清潔能源,除應急救援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車輛新能源占比達100%,新增和更新出租車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占比達80%。積極踐行綠色交通發展理念,引導道路運輸企業推廣應用節能環保車型。到2025年年底,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20%左右。
(3)推動車船升級優化。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鼓勵將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持續開展清潔柴油車(機)行動。嚴格落實《泰安市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按期完成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到2025年年底,完成省下達的淘汰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任務,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貨車占比達到30%以上。積極申報開展泰安港、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應用示范。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客船和老舊運輸船舶。
(4)培育運輸服務新業態新模式。依托泰安港、山西中南部鐵路、京滬鐵路,規劃建設兗礦泰安港公鐵水聯運物流園,實現貨運“無縫銜接”。支持國家第三批多式聯運示范工程“泰山內陸港”建設,打造“一園多港、一港多園、港園一體”“陸海港聯動”示范工程,形成“內陸港+港口群+全國及跨境主要節點”的網格化多式聯運布局。推動城鄉高效配送試點建設,支持肥城市創建高效配送示范縣,支持創建高效配送示范企業。利用“互聯網+高效物流”等業態創新方式,深入推進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試點,促進供需匹配,著力提升公路運輸效率,降低貨車空駛率。積極申報山東省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
5.推進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調整
(1)減少化肥使用量。深入開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加快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水肥一體化、機械深耕、種肥同播等施肥技術,提高化肥利用率,推動化肥減量增效。嚴格執行化肥質量標準,加快淘汰低含量單質肥料品種。初步建立科學施肥管理和技術體系,科學施肥水平明顯提升。到2025年,單位耕地面積化肥施用量較2020年下降6%左右。
(2)推廣綠色種養循環項目。引導農民積造施用有機肥,鼓勵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通過配建糞污處理設施、委托協議處理、堆積發酵就地就近還田等方式,促進畜禽糞污還田利用,推動種養循環,改善土壤地力。大力提升有機肥規模化生產能力,推廣商品有機肥。在南水北調重點水源地匯水區域內及部分果蔬種植大縣實施綠色種養循環項目。鼓勵發展多種類型的農業有機廢棄物收儲和循環利用體系,探索建立收儲利用長效機制。
(3)深入實施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推廣植保綠色防控技術,積極推進生物災害綠色防控。因地制宜推廣高效大中型施藥機械和植保無人機等現代植保機械,提高噴灑農藥對靶標物的精準性。篩選低毒農藥,加快推廣生物農藥。加強農民用藥技術指導,避免盲目用藥、亂用藥、濫用藥。到2025年年底,在農業病蟲害發生平穩、農作物種植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化學農藥使用量較2020年下降10%左右。
(4)構建生態高效的農業空間格局。以產業鏈條完善、產品優質安全、技術轉化暢通、營銷服務精準、設施裝備精良、田園景觀精美為方向,全面推進農業“三鏈重構”,著力構建農業“四種業態”,打造全省生態高效農業發展示范區、農業“新六產”發展樣板、創新農業發展新高地和品牌農業建設先行區。
(二)應對氣候變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圍繞碳達峰和碳中和愿景,落實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強化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管理,協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有效降低碳排放強度,顯著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1.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編制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落實省下達的達峰目標任務,明確全市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制定達峰行動方案,確定排放峰值路線圖。分解達峰目標任務,加強達峰目標過程管理和考核監督,督促各領域各層級抓好貫徹落實。積極開展二氧化碳達峰行動。推動鋼鐵、建材、有色金屬、化工、電力等重點行業盡早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鼓勵大型企業制定二氧化碳達峰行動方案、實施碳減排示范工程。加大對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降碳創新行動。
2.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1)摸清溫室氣體及碳排放底數。調查統計全市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活動、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廢棄物處理五大活動中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六種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編制泰安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科學合理確定全市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夯實碳排放權交易數據基礎。
(2)控制工業過程二氧化碳排放。升級鋼鐵、建材、化工領域工藝技術,控制工業過程二氧化碳排放。推廣水泥生產原料替代技術,鼓勵利用轉爐渣等非碳酸鹽工業固體廢物作為原輔料生產水泥。推動煤電、煤化工、鋼鐵等行業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范工程。
(3)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快發展鐵路、水運等低碳運輸方式,發展低碳物流,明確營運車輛和船舶的低碳比例,到2025年年底,全市營運車輛和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分別下降4%、3.5%以上。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實施公交車優先發展戰略,提高交通工具運輸效率,提升低碳能源利用水平。
(4)控制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推行BIM技術,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等工程,建設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城鎮、社區。到2025年年底,城鎮新建居民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90%。加強公共建筑用能監測,加大超低能耗建筑等技術的開發和推廣力度;全市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下降5%和6%。
(5)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開展油氣系統甲烷控制工作。實施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推廣六氟化硫替代技術。推廣標準化規模種植養殖,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6)加快推進碳排放權交易。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參與線上交易,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基礎上,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推進水泥、鋼鐵等行業率先進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揮市場機制的降碳作用。
3.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一是協同推動適應氣候變化與生態保護修復。積極運用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協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等工作,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積極推進陸地生態系統、水資源等生態保護修復與適應氣候變化協同增效,在農業、林業、水利等領域以及生態脆弱地區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二是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資源保障、能源供應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保障人民生產生活安全。推動適應氣候變化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政策體系,并與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消除貧困、基礎設施建設等有機結合,構建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新格局。推動重大適應工程試點示范,提升公眾適應氣候變化的意識。制定應對和防范措施,增強城鄉極端氣候事件、防災減災監測預警、綜合評估和風險管理能力。
4.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管理
(1)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融入生態環境管理體系。加強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管理,做好目標分解和定期評估工作。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通過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推動區域、行業和企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將碳排放影響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推動氣候投融資制度創新,開展氣候投融資地方試點。完善低碳產品政府采購、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關制度。
(2)實施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污染防治統籌融合、協同增效,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制定工業、農業溫室氣體和污染減排協同控制方案,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加強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編制我市實施二氧化碳達峰和空氣質量達標規劃,打造“雙達”典范城市。
5.推動試點示范統籌融合
(1)積極推動重大科技創新和工程示范。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生態環境科技發展的重點領域,積極參與省級以上重點研發計劃。有序推動規模化、全鏈條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設。鼓勵開展溫室氣體與污染物協同減排相關技術研發、示范與推廣。
(2)創建低碳試點園區、城鎮及社區。扎實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節能減排、低碳基礎設施建設等試點任務落實。加快園區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傳統產業低碳化改造,大力發展低碳經濟。將低碳發展理念融入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推廣應用BIPV光伏建筑一體化等低碳技術,推廣普及綠色建筑。鼓勵各縣(市、區)緊抓市級低碳試點創建契機,立足自身實際,充分利用資源優勢,因地制宜發展農旅協同、生態產業等低碳產業。結合低碳城市試點、智慧城市、新農村建設、棚戶區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等,科學有序開展低碳社區建設試點。鼓勵泰山景區、徂汶景區等建設近零碳排放示范區。
(三)加強協同治理,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為主線,堅持主要目標與重點任務雙控、環境質量與排放總量雙控、源頭防治與末端治理雙控,加快補齊O3治理短板,逐步破解大氣復合污染問題,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1.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1)協同開展PM2.5和O3污染防治。制定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行動計劃,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統籌考慮PM2.5和O3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結合我市實際,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夏季以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主,加強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PM2.5和O3前體物排放監管;秋冬季以移動源、燃煤污染管控為主,重點控制不利擴散條件下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排放。
(2)健全PM2.5和O3環境監管監測制度。用好PM2.5和O3污染成因和來源解析成果,準確定量城市不同空間尺度上的PM2.5和O3來源,識別O3生成敏感性和關鍵前體物,明確重點控制區域和重點行業。構建PM2.5組分監測網,建立城市層面PM2.5和O3污染協同預報預警平臺,完善應急預案,制定不同污染程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
(3)推進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及持續改善。編制實施空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十四五”空氣質量階段改善目標及空氣質量達標期限、各階段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和空氣質量達標路線圖,并向社會公開。嚴格落實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總量控制、在線監測、排污許可等環保制度。到2025年年底,PM2.5平均濃度達到40μg/m3,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9%。
2.持續推進涉氣污染源深度治理
(1)實施重點行業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在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礎上,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玻璃、陶瓷、鑄造、鐵合金、有色金屬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過程的無組織排放。加強燃煤機組、鍋爐、鋼鐵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控,確保按照超低排放要求運行。重點涉氣排放企業要逐步取消煙氣排放系統旁路。引導重點企業在秋冬季安排停產檢修、維修,減少污染物排放。
(2)大力推進重點企業VOCs治理。引導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企業建立完善源頭替代、過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除因安全生產等原因必須保留的外,逐步取消煤化工、制藥、農藥、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的VOCs廢氣排放系統旁路。推進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因地制宜推廣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推進涂裝類企業統籌規劃、分類建設一批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嚴格執行VOCs行業和產品標準。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針對化工行業裝卸、污水和工藝過程等環節廢氣,工業涂裝行業電泳、噴涂、干燥等廢氣,包裝印刷行業印刷烘干廢氣,建設適宜高效的VOCs治理設施。加強汽修行業VOCs綜合治理,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力度。持續開展重點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重點加強攪拌器、泵、壓縮機等動密封點,以及低點導淋、取樣口、高點放空、液位計、儀表連接件等靜密封點的泄漏管理。
(3)強化車船油路港聯合防控。加強新車源頭管控,嚴格執行國家新生產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加大對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銷售及注冊登記環節監督檢查力度,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強化油品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的監管,加大油品質量監督執法力度,加強對民營及農村加油站油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黑加油站和不達標油品生產企業。建立在用汽油、柴油等油品質量溯源機制,到2025年形成完善的在用油品溯源程序。到2025年年底,應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3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采取自動監控和人工抽測模式,繼續加大在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達標監管力度。開展重型柴油貨車專項整治,強化在用柴油貨車聯合執法檢查,落實老舊柴油貨車低排放管控措施,進一步擴大高污染、高排放控制區范圍。淘汰或升級更新老舊工程機械,繼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定位管控,基本消除未登記、未監管現象。落實船舶發動機第二階段標準和油船油氣回收標準。研究設立船舶NOx排放控制區。推動船舶發動機升級或尾氣處理,加強泰安港污染防治,推進岸電使用常態化。
(4)推進揚塵精細化管控。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制度建設。全面加強各類施工工地、道路、工業企業料場堆場、露天礦山和港口碼頭揚塵精細化管控。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綠色施工納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嚴格落實施工揚塵整治管理制度,完善工地揚塵治理技術導則,對標“10個100%”建立定量考核評分體系,合理規劃土方清運、建筑材料運輸路線,編制施工場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督促重點施工工程嚴格落實揚塵防控措施。實施分類道路分級保潔作業,推進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支路街巷、工業園區等重點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加強渣土車監督管理,劃定渣土車通行時間和路線,實施硬覆蓋與全密閉運輸,實行質量信譽等級管理。加強裸地和拆遷地塊排查,嚴格落實硬化、綠化、蓄水、苫蓋等治理措施,強化道路綠化用地揚塵治理。實施礦山全過程揚塵污染防治,在基建、開采環節采取有效抑塵措施。大型煤炭和礦石碼頭、干散貨碼頭物料堆場應全面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有條件的碼頭堆場可實施全密閉改造。
(5)探索推動大氣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全市重點行業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摸清重點排放源。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氨排放標準及監測、控制技術規范,有效控制煙氣脫硝和氨法脫硫過程中氨逃逸。加強源頭控制,推進養殖業、種植業大氣氨減排。開展畜禽養殖業大氣污染排放調查,評估以氨為重點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控制規模化養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力爭到2025年年底,大型規模化養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完成省分解的削減任務。
(6)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強化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研究開發替代技術與替代產品,推進含氫氯氟烴(HCFCs)淘汰和替代,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鼓勵對惡臭投訴重點企業和園區實行電子鼻監測。基于現有煙氣污染物控制裝備,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推進工業煙氣中三氧化硫、汞、鉛、砷、鎘等非常規污染物強效脫除技術研發應用。嚴禁燃燒重油、高硫石油焦、高硫煤等高污染燃料。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禁止摻燒垃圾和工業固廢物,整改和淘汰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到鍋爐排放標準和重點區域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生物質鍋爐。
3.健全大氣環境管理體系
(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要切實承擔起本行政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責任,明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遵循生態優先、源頭控制、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建立防治責任考核機制和分工明確、統籌協調的網格化監管體系,強化污染防治。有關責任部門和單位要加快推進頒布《泰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探索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工業料場揚塵整治規范等。
(2)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加快構建“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無死角”的網格化環境監管格局,著力構建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縣級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構建高密度監測網絡。配合建設國家大氣顆粒物組分監測網、大氣光化學監測網以及大氣環境天地空一體大型立體綜合觀測網;探索建立省級和市級大氣污染防治動態評估與管理系統。
(3)優化污染天氣應對體系。加強市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實現城市7~10天預報,進一步提升預報準確率。構建“市-縣-鄉”三級污染天氣應對預案體系。完善輕、中度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落實國家和省級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應急減排實施范圍,推進重污染績效分級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健全差異化管控機制。暢通應急減排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
(四)深化系統治理,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
以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飲用水安全、改善河湖生態、消除黑臭水體為重點,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著力抓好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攻堅,大力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努力實現“清水綠岸、魚翔淺底”。
1.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
(1)實施入河(湖)排污口分類整治和規范化監管。深入開展縣控以上斷面所在河流、湖泊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實施規模以上排污口現場取樣監測,建立排污問題突出排污口臺賬。開展入河排污口優化布局與整治,根據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要求,合理劃定禁止排污區、嚴格限制排污區、一般限制排污區,鼓勵已有的直接入河排污口逐步實施新建人工濕地尾水凈化工程,減少向大汶河、柴汶河等重要河流排放污染物。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和時限,實施入河湖排污口分類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到2025年年底,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務。
(2)持續推進工業水污染防治。將水資源作為最大剛性約束,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優化調整產業發展規模、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限制高耗水和低效用水產業發展。實施差別化流域環境準入政策,強化準入管理和底線約束。嚴格執行各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加強全鹽量、硫酸鹽等特征污染物治理。推進印染企業等涉水企業清潔化改造,從嚴落實工業排污許可制度。加快推進東平湖、大汶河岸線1公里范圍內的高耗水、高污染企業搬遷入園。推進化工、焦化等工業園區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加大現有工業園區整治力度,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實施化工企業廢水“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測”。持續整治礦山采選行業。
(3)全面提升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補齊城鎮污水收集管網短板。新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必須合理規劃建設服務片區污水收集管網,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城市和縣城要加快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和異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加快消除收集管網空白區;積極推進建制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加快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建設,提升新區、新城、污水直排、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等區域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對人口少、相對分散或市政管網未覆蓋地區,因地制宜建設分散式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對進水濃度明顯偏低的污水處理廠開展收水范圍內管網排查和系統化整治。污水處理廠出水用于綠化、農灌等用途的,要確保達到相應污水再生利用標準。開展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利用人工濕地對處理達標后的尾水進一步凈化。推廣污泥集中焚燒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4)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水肥一體化工程,提高配方施肥的精準性,提高化肥利用率。深入實施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加快推進高效環保農藥替代、綠色防控技術應用及統防統治。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處理設施建設,推行干清糞工藝。升級改造尾水處理和網箱糞污殘餌收集等環保設施,加強養殖尾水監測,逐步實現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和土壤改良修復,在氮磷超標河段、東平湖、黃前水庫等重點區域,開展土壤氮磷流失監測和土壤氮磷流失防治技術試點。
(5)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推動全市污水處理工作提質增效,持續推進城市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及其管網配套建設。因地制宜開展水體內源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增強河湖自凈功能。充分發揮河長制、湖長制作用,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長效機制。加快縣(市、區)、功能區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和評估工作,每季度向社會公開治理進展情況。
(6)實施船舶和泰安港污染控制。推進碼頭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落實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轉運-處置”的銜接和監管。400總噸以下小型船舶生活污水采取船上儲存、交岸接收的方式處置,400總噸以上船舶加裝水污染物排放智能監控裝置,實現污染物接收鏈條式管理和動態監管。南水北調沿線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各油類作業點應在作業前按照法律規定布設圍油欄。
2.不斷完善水資源保障
(1)提升水源涵養功能。加大河湖源頭水源涵養區保護力度,提高清潔水源儲備能力。加強河湖源頭集水區和水源涵養重要區的水源涵養功能維護,強化對重要水源涵養區的監督管理,建立水源涵養監測預警機制。實施大汶河水源涵養工程,維護泰山水源涵養能力。有序推進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還草還濕、低質低效林改造、濕地生態修復、廢棄礦山植被恢復等生態修復工程,涵水于地、涵水于林草,全面提升生態系統涵水功能。
(2)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方案,開展深度節水控水行動。建立市、縣兩級行政區域規劃期及年度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體系。嚴格執行取水許可制度,從嚴核定許可水量。嚴格計劃用水監督管理,督導重點用水單位定期開展水平衡測試和用水效率評估。在國家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和山東省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的基礎上,建立市、縣級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擴大節水灌溉規模,發展節水種植,到2022年年底,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48以上。嚴格電力、鋼鐵、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行業的用水管理,推進企業和園區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到2025年年底,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2.5%。嚴格實施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積極引導洗浴、洗車、游泳館、高爾夫球場、洗滌、賓館等行業,推廣使用低耗水、循環用水等節水技術、設備和工藝。加強城鎮供水管網檢漏和更新改造,推進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積極開展節水示范活動,推動縣域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企業、校園等載體建設。
(3)有效利用非常規水源。加強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積極謀劃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示范工作。工業園區應當規劃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統。充分利用已建污水處理廠、人工濕地,做好污水處理廠尾水的深度凈化工作,污水處理廠尾水經人工濕地凈化后,部分用于城區綠化或農田灌溉,其余尾水排入河流作為河流補水,維持河流生態基流。鼓勵化工、火電等行業直接利用再生水作為循環冷卻水。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有效控制雨水徑流,構建自凈自滲、蓄洪得當、排用結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提升城市水源涵養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結合綠色建筑及市內景觀設計,完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建立屋面-路面、綠地-景觀、河渠-區域河道的雨水集蓄、利用系統,將凈化后的雨水用于給養地下水、綠化、小區景觀補水等。
(4)提高水資源配置能力。推進引調水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設,提高雨洪資源利用率。積極爭取流域水資源指標,推進南水北調東線泰安支線工程、引黃入泰工程,提高城市供水保障率。明確河湖生態流量,提升有水河流數量。以保障東平湖、大汶河生態流量為重點,實施主要入湖河流生態補水,制定完善東平湖、大汶河生態流量(水位)保障方案。到2025年年底,大汶河、柴汶河等重要河流生態流量目標基本確定、生態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實,重點河段水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3.強化水生態保護修復
(1)開展河湖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落實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要求,保護河湖生態岸線生態空間,實施退耕還濕、生態緩沖帶保護與修復。加強東平湖、大汶河等重點河湖生態修復與綜合治理工程,聯動推進生態空間保護修復、水污染治理、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綜合整治水環境質量下降、水生態系統受損、河流生態流量難以保障等問題,改善全流域生態環境系統。實施大汶河支流水系綜合整治試點工程,增強河湖生態調節能力,確保河湖生態系統健康。進一步完善以濕地自然公園為主體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加強濕地自然公園和重要濕地的保護修復,提升濕地生態系統功能;以污水處理廠下游、支流入干流口、河湖入庫口等區域為重點,加強人工濕地建設。
(2)全面加強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以東平湖、大汶河為重點的水生生物多樣性調查,全面評估水生生物受威脅狀況,明確亟需保護的生態系統、物種和重點區域;開展河湖健康評估。加強東平湖作為黃河洄游性刀鱭產卵場的功能保護,探索建立東平湖與黃河魚類洄游敏感時段的連通機制。開展東平湖菹草過度繁殖綜合整治,維持東平湖水生態系統結構穩定性。以東平湖為重點,投放草食性、濾食性魚類,改善水域生物種群結構和生態環境,逐步恢復土著魚類,增加生物多樣性。
(3)科學防范河湖底泥重金屬累積風險。加強東平湖、大汶河國控斷面所在河流支流、湖庫等水體底泥中重金屬等污染物監測,開展調查評估,編制受污染底泥處置方案。
(4)積極開展美麗河湖建設。以東平湖、大汶河為重點,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等要素,精準識別主要問題癥結,因地制宜、科學施策,推動美麗河湖建設,實現“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使人民群眾直觀感受到“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到2025年年底,打造一批省市縣鄉村不同級別的美麗示范河湖。
4.嚴格保障飲用水安全
(1)全面排查整治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按照“一源一策”方案,深入開展縣級及以上水源保護區內生活污水和垃圾、畜禽養殖廢水、違章建筑、交通穿越及農業面源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清單整治“回頭看”行動,進一步鞏固治理成效。全面排查梳理農村“千噸萬人”水源保護區內環境問題,逐步清理整治。在“千噸萬人”農村水源地保護區劃定的基礎上,開展規范化建設工作,一級保護區應采取隔離圍網等措施,一級、二級和準保護區應設立界碑、界樁及交通警示牌,保障取水口水質安全。到2025年年底,完成鄉鎮和“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立標工作。
(2)加強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強化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科學制定水源地水質監測計劃,全面分析監測數據信息,掌握水源地飲用水安全狀況,提升飲用水水源水質全指標監測能力,根據飲用水安全需要和水源地實際,有針對性地調整水質監測項目和頻次。擴大監測范圍,將“千噸萬人”農村水源地納入日常環境質量監測范圍。落實“重要飲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調水質安全保障專項計劃”,完善防撞護欄、事故導流槽、應急池、防泄漏等環境安全防護措施。發布危險化學品禁運名錄,加強道路航運船舶等流動風險源監管。
(五)強化源頭防控,加強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環境保護。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的原則,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確保全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水平進一步鞏固提升,確保廣大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深入推進農業農村環境整治,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
1.加強土壤環境保護與污染風險管控
(1)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將土壤環境管控要求統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守住土壤環境風險防控底線,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風險合理規劃土地用途。新(改、擴)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要嚴格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2)整體推進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解決一批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的固體廢物、水、大氣等污染突出問題。整治涉重金屬礦區歷史遺留固體廢物,防控礦產資源開發污染土壤。加強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的環境監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并向社會公開。列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的企事業單位,要在一年內開展隱患排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要自行監測,將監測數據公開并報生態環境部門。推動實施綠色化改造,鼓勵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因地制宜實施管道化、密閉化改造,對重點區域實施防腐防滲改造。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3)持續推進農用地安全利用。嚴格執行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降低。根據國家農用地安全利用和修復技術模式,構建適合本地的安全利用技術庫和食用農產品種植推薦清單。以鎘污染耕地為修復重點,推進以降低土壤中重金屬含量為目的的修復試點工作。加強糧食收儲和流通環節監管,杜絕重金屬超標農產品進入口糧市場。根據土壤環境質量檢測、農用地重點地塊監測、農產品協同檢測、耕地治理修復效果評估等結果,動態調整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建立長期觀測研究基地,開展土壤污染、大氣重金屬沉降等監測,排查污染成因,評估耕地污染源管控成效,為探索耕地土壤及農產品污染預警技術提供數據支撐。
(4)有序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積極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探索建立區域性污染土壤修復車間、污染土壤轉運聯單制度和“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以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遺留地塊為重點,加強騰退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行業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確需開發利用的,鼓勵用于拓展生態空間。探索建立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模式。推廣綠色修復理念,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過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地塊的過程監管和后期管理機制。
2.穩步推進地下水環境保護
(1)推動地下水環境分區管理。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積極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管控模式與配套政策。對非背景地質導致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或地下水質量為V類的,要制定地下水質量達標方案或保持(改善)方案。
(2)開展地下水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持續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補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建立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內污染源管控清單。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產企業、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等地下水環境狀況評估,有效防范地下水環境風險。到2023年年底,完成化工類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到2025年年底,完成垃圾填埋場、礦山開采區、尾礦庫等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3)加強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積極落實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措施,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單位申領排污許可證時,應載明地下水污染防滲和監測義務。加快推進地下水重點污染源責任單位自行監測工作,嚴格落實地下水監測數據報送制度。督促指導化工類工業集聚區編制“一區一策”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建立市域范圍內報廢礦井鉆井清單,開展鉆井周邊區域地下水環境風險評估,試點開展風險較大的廢棄礦井封井回填工作。
(4)探索地下水生態保護工作。深入開展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嚴禁新增取用超采區內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的地下水。嚴控重點區域、生態脆弱區域地下水水量取用。探索開展地下水位抬升地區針對地下水位恢復的污染風險評估。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復模式,探索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試點工作。
3.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
制定實施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能力提升計劃,配備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分析儀器設備。建立監測人員培訓制度,定期派員參加土壤環境監測培訓。將土壤和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納入日常執法內容,嚴格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非法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為。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環境污染等),進一步提升土壤、地下水生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4.改善農村生態環境
(1)加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力度。深入開展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確保村莊公共空間及庭院房屋、村莊周邊干凈整潔。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健全收運處置體系,加強垃圾資源化利用。鼓勵有條件的村莊結合農村環境整治,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建設活動。加大農村改廁項目推進力度,按照“城邊接管、就近聯建、鼓勵獨建、資源利用”的原則,推行“4+N”方式,因村施策,有序推進農村改廁規范升級及后續管護,到2025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100%。
(2)穩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勵以縣(市、區)、功能區為單元,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和統一管理。利用污水管網處理、集中拉運、建設集中污水處理站、配置小型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等方式,因地制宜、有序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周邊農村延伸。大力推廣專業化運維+村民參與、PPP、設施租賃等治理方式,建立第三方治理依效付費制度,確保建成一個、運行一個、達標一個。按照國家農村環境整治成效評估要求,開展新一輪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圍繞黃河沿線、東平湖流域、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等生態環境敏感區,重點整治黑臭水體集中區域、鄉鎮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鄉結合部、旅游風景區等地區。到2023年年底,我市黃河干流及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內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監管力度,積極開展已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調查評估,建立設施運行情況監管臺賬并制定改造方案;對日處理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開展常規水質監測,定期通報設施運行和監測情況。
(3)有序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綜合分析黑臭水體污染程度、成因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模式,因河因塘分類施策。集中開展農村生活污水、垃圾、養殖和種植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實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水體凈化等工程,不斷提升農村水環境質量。積極爭取國家農村黑臭水體與生活污水治理綜合試點示范資格。到2022年年底,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任務24處。強化農村黑臭水體監管,將面積較大、居民反映強烈的農村黑臭水體納入監管清單,對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體定期進行監測評估。嚴格落實污染治理屬地責任,推進河長制、湖長制體系向村級延伸,確保農村黑臭水體得到有效治理和長效管護。
(4)強化養殖業污染治理。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推進糞肥肥料化、能源化、資源化利用。倡導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不斷擴大生態健康養殖規模;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嚴控河流湖庫投餌網箱養殖。積極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整治專項行動,規范工廠化水產養殖尾水排污口設置。到2025年年底,規模以上水產養殖尾水實現達標排放。
(5)加強種植業污染防治。強化秸稈焚燒管控,構建“遙感發現-地面核查-監督執法”監管體系,開展夏收和秋收階段秸稈焚燒專項巡查。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落實秸稈還田離田支持政策。統籌推進廢舊農膜回收工作,健全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和長效機制。
(六)全力打造黃河流域綠色生態可持續發展示范區。
堅持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的原則,突出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全面落實《東平湖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項規劃(2020-2035年)》,加快實施泰山、大汶河、東平湖生態區保護修復工程,持續拓展綠色生態空間,全面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打造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泰安樣板。
1.推進東平湖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1)強化黃河流域和東平湖區域統籌發展。統籌東平湖湖區水體、湖岸、入湖河流、河砂、山體、植被等要素,開展東平湖整體保護、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將東平湖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納入泰山區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提高東平湖區域生態涵養能力。
(2)實施東平湖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建立定期清淤制度,重點對東平湖北部及入黃河口區域、大汶河河口區域、歷史養殖區等開展清淤。加快實施菹草綜合整治,通過淺水區清淤、環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等方式控制污染源;實施放魚養水措施,合理投放草魚、團頭魴等食草性魚類,采用人工、機械相結合的收割打撈模式,控制菹草過度生長;加強堆肥、飼料、生物質能綜合利用,實現菹草的綜合治理和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生態漁業,科學調整增殖放流品種結構,合理增加濾食性、草食性魚類的放流數量,進一步改善水域生物種群結構和生態環境質量。開展環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湖區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規劃布局6個鄉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將東平湖滯洪區81.93公里的臨水岸線劃分為岸線保護區、岸線保留區、岸線控制利用區三類功能區,實行湖區岸線分類管控,保障岸線保護區和岸線保留區占比不低于90%。推進黃河灘區生態修復和東平湖蓄滯洪區老湖區綜合治理,持續拓展綠色生態空間,全面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協同構筑沿黃文化旅游生態廊帶。
(3)優化水資源利用。加快建設引黃補湖工程,統籌解決東平湖來水不足的問題,合理調控湖泊生態水文過程,保障東平湖生態水位及水量。結合南水北調等水利工程,將東平湖預留為山東省重要的后備水源地。落實黃河流域節水戰略,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湖區灌溉體系現代化改造,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完善鎮村集中供水和節水配套設施建設,推廣使用節水器具。加強蓄滯洪區管理保護,定期對東平湖蓄滯洪區運用方式調整、淹沒土地占補平衡等問題開展專題論證。
(4)建立高質量國土空間保護開發格局。劃定172.96平方公里為東平湖區生態保護紅線范圍。整合優化“山東東平湖國家濕地自然公園”“山東臘山國家森林自然公園”“東平省級地質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體系。嚴格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深入開展農田整理和村莊土地整治,優化耕地布局。統籌生態建設用地與耕地保護,合理制定綠化造林等生態建設目標。結合東平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劃定生態保護、生態控制、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鄉村發展和城鎮發展五大規劃分區,并明確分區管控目標、政策導向和準入規則。
(5)加強生態修復和生態建設。構建“一湖、一洼、兩帶、多山、多鏈”湖區生態安全格局。通過采取退耕還濕、退漁還濕、增加生物多樣性、濕地景觀再造等措施,全面修復提升東平湖濱湖濕地、稻屯洼濕地等生態服務功能和景觀生態格局。加快實施沿湖仙子嶺、青龍山、大山頂、琵琶山、銀山、鐵山、馬山、鳳凰山、金山等破損山體修復工程。推進生態林業建設,打造東平湖區域特色景觀。
(6)推動湖區產業綠色發展。發展特色高效農業,深入實施“農業+旅游”“農業+互聯網”“農業+文化教育”行動,積極打造“一環兩心五區多點”的農業生產格局。提升文化旅游產業,加快融入大泰山文化旅游區建設,努力打造“山水圣人”文化旅游目的地。培育醫養健康產業,優化健康養老服務,進一步拓展體育休閑產業。集中發展綠色工業,嚴禁污染性強的企業入駐湖區,確保清潔生產。
2.統籌大汶河流域環境綜合治理。
加快實施大汶河流域生態涵養林修復工程和河堤圍壩護坡水土保持工程,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加大自然濕地保護修復力度,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落實大汶河生態流量試點控制方案,保障大汶河生態流量。在鞏固已有重點企業污染源治理成果的基礎上,完善大汶河流域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進一步優化流域產業布局。開展大汶河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落實工業排污許可制度,嚴厲打擊工業廢水偷排、直排等違法行為。加快推進大汶河流域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消除管網空白區;大力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持續提升城鎮污水收集率。積極建設海綿城市,提升新建社區雨水集蓄利用能力。實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設。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三級網絡,實現大汶河流域生活垃圾全收集全處理。深入開展農村環境、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加快循環型農業體系建設,強化畜禽養殖禁養區監管,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安全用藥、農田節水技術,建立“清潔養殖-資源化處理-綠色種植”良性生態產業鏈。
(七)統籌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原則,統籌推進泰山區域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強化生態保護統一監管,提高生態系統完整性、穩定性,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著力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守住自然生態安全底線。
建立以“兩山一河一湖”為主要生態廊道,以北部山地森林為核心,以限制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為支撐點,以自然保護地、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點狀分布的禁止開發區域為重要節點的生態安全格局。重點保護納入《山東省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的泰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區、大汶河源頭涵養區、東平湖洪水調蓄區(含臘山)等3大生態功能區域。健全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制定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細化管控措施,完成勘界定標。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內非生態活動,加強執法監督,著力構建分類科學、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管理有效、功能完備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結果,統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加強與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交通運輸、水利、河湖岸線保護利用等規劃相銜接,將不存在矛盾沖突的生態功能極重要、生態環境極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完成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工作。完善生態紅線監控與評價考核體系。依托現有生態遙感監測系統,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綜合監測網絡體系,及時獲取生態保護紅線監測數據。加快建立市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與國家、省監管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2.統籌泰山區域生態保護修復。
實施泰山森林生態系統保護培育工程。加強泰山區域林地保護,更替撫育熟齡林、退化林,加快恢復泰山區域森林生態功能。采取封育、撫育性采伐和適應性經營等方式,推動森林群落進展演替。加大泰山森林公園、徂徠山森林公園等重要生態區林地的保護力度,利用生態化手段修復破損山體,嚴控泰山“山體線”。實施泰山區域河湖水系生態修復工程。加強環泰山、徂徠山區域的水庫、坑塘自然岸線、天然濕地建設,打造環山周邊自然水生境,嚴控“水岸線”。加強黃前水庫、小安門水庫和大河水庫等水源地林地建設,提高水源涵養能力。打造泰山區域農田生態系統。按照“有路必有樹、有樹必成網”要求,采用“大網格、寬林帶”建設模式,新建高標準農田林網。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在泰山周邊建設林果生產功能區,重點發展泰山茶、泰山板栗、泰山大櫻桃等優勢產業。加快推進化肥減量提效、農藥減量控害,實現農業種植過程綠色化。
3.加強系統保護和自然生態修復
(1)加快推進濕地保護修復。按照“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以濕地公園為主體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開展東平湖、大汶河、康王河等退化濕地修復工程。定期開展全域濕地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查清濕地類型、分布、面積、保護與利用現狀,采取有效措施減緩濕地退化,維護濕地生態功能穩定。
(2)加強國土保護修復。深入開展國土綠化行動,采取荒山綠化、城鄉增綠等措施,提升泰山、徂徠山等重要山體森林質量。強化道路、水系兩側植樹綠化,重點推進大汶河兩岸生態廊道建設,加快構建國土綠化治理體系。大力實施破損山體修復、非煤采空區治理、采煤塌陷地治理、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等工程,爭取國家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試點資格。鼓勵建設礦山公園,提升人居環境安全性。制定實施露天礦山生態修復計劃,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到2025年年底,大、中、小型綠色礦山建設率分別達90%、80%、70%。采取工程、植物及耕作等措施,科學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3)推進城市生態系統修復。開展城市更新行動,合理布局藍綠空間,因地制宜建設“街頭綠地”“口袋公園”“山體公園”,不斷完善城市綠地和廊道系統,積極建設綠色城市。統籌推進截污清淤、園林綠化、生態補水、防洪通道修建等項目建設。
4.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加強生物多樣性監測。在黃河、東平湖流域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定期開展調查、觀測和評估,有序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構建生物多樣性觀測站網,對保護狀況、變化趨勢及存在問題進行評估,進一步完善常態化觀測試點。到2025年年底,建成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數據庫和信息平臺。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管控。積極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生態脆弱區域等重點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治及風險評估工作。
(八)強化風險管控,嚴守環境安全底線。
牢固樹立環境風險防控底線思維,堅持主動防控和系統管理,構建由環境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組成的風險防范和應急體系,強化重金屬、危險廢物、有毒有害化學品、核與輻射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管控,狠抓新污染物治理,保障生態環境與健康。
1.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的收集處理
(1)健全危險廢物收運體系。建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試點,提升小微企業、工業園區、科研機構等企事業單位的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能力。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生產企業可依托銷售網點回收產品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拓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渠道,探索“互聯網+”回收模式。
(2)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對產生危險廢物企業開展拉網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和利用處置及環境管理現狀。加強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鼓勵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規范水泥窯及工業爐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支持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技術研發,依托石橫特鋼集團有限公司試點開展鋼鐵冶煉危險廢物工業窯爐協同處置。
(3)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環境統計工作成果,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嚴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和涉危險廢物項目環評審批程序。加強危險廢物環境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相關法律制度和標準要求。深入排查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隱患,落實“一園一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措施。
(4)補齊醫療廢物處置與應急能力短板。健全縣鎮村三級醫療廢棄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實現醫療廢物應收盡收,處置及時有效、科學規范。加強醫療廢物源頭分類管理,制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健全完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到2025年年底,縣級及以上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100%。統籌新建、在建和現有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建立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優化提升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保障能力。
2.強化重金屬及尾礦污染綜合整治。
開展重金屬減排行動。嚴格涉重金屬企業環境準入管理,鼓勵新建或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企業建設項目落實減量替代原則,嚴控重金屬污染物新增量。推進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工程,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開展涉重金屬企業綜合治理。以產生鉛、汞、鎘、鉻、砷的鉛蓄電池制造、皮革及其制品、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電鍍等行業為重點,實施涉重企業排查整治。加快引導電鍍企業入園,提高電鍍企業入園率。加強皮革鞣制加工行業鉻減量化或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開展尾礦等礦山污染治理。嚴格新建或改擴建尾礦庫和各類渣場環境準入。開展尾礦庫、采礦廢石堆場、冶煉礦渣堆場等場所的環境風險排查,實施“一庫(場)一策”分級分類整治。穩妥推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鼓勵企業通過尾礦綜合利用減少尾礦堆存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向水庫、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礦的行為。
3.積極創建“無廢城市”。
完善廢棄物治理體系。推進秸稈、畜禽等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完善廢塑料、廢鋼鐵、廢輪胎等廢舊物資回收體系,提高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建立廢舊家電等生產企業“逆向回收”模式,積極搭建“互聯網+回收”應用平臺,鼓勵企業創新技術,不斷提升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水平。加強非正規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構建集污水、垃圾、固廢、危廢、醫廢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鎮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開展快遞包裝綠色化治理,鼓勵大型電商和寄遞企業循環利用包裝物。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嚴厲打擊洋垃圾走私行為。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處理。加快構建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全鏈條”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具有垃圾分類和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中轉站和終端處理設施,打造集垃圾焚燒、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處置于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加強白色污染治理。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及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塑料包裝管控,減少賓館、酒店、快遞公司等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積極推廣使用替代產品,增加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綠色產品供給。定期清理河湖水域、岸線、灘地等重點區域塑料垃圾。落實農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開展廢舊農膜回收以舊換新試點工作。
4.提升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
加強放射源全過程管理。嚴格落實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分級分類安全監管制度,加強輻照和探傷等高風險活動輻射安全監管。規范輻射類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優化輻射安全許可審查程序,強化技術支撐和現場核查。以III類以上放射源、II類以上放射線裝置和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質應用企業為重點,到2022年年底,完成轄區內所有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隱患排查。提升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和應急響應能力。加大核與輻射監測能力建設力度,配備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滿足日常輻射環境監測需要。修訂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完善核與輻射應急物資儲備。在輻射事故應急演練與響應、輻射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強與宣傳、網信、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的密切合作。健全市級核安全工作調度機制,加強風險研判和評估。加強市縣兩級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構隊伍建設,確保輻射安全管理專人專崗。
5.重視新污染物治理。
開展新污染物篩查評估與環境監測。加強重點企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使用信息調查和環境危害評估。以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物質為調查對象,重點對黃河流域、東平湖、大汶河等重要水功能區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強化新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綜合執法檢查,定期對企事業單位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推廣應用綠色替代品和替代技術。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含量限值。加強涂料、紡織印染、橡膠、醫藥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加快淘汰、限制、減少國際環境公約管控化學品。認真履行保護臭氧層、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危險廢物等國際環境公約。禁止生產和進出口《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生效公告中添汞(含汞)產品目錄所列含汞產品,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含汞血壓計。支持無汞催化劑和工藝的研究與開發應用。嚴厲打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非法生產和使用、添汞產品非法生產等違法行為。
6.健全完善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響應體系。
加強環境風險評估與源頭防控。完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制度,以核與輻射、重金屬、化學品、尾礦庫、危險廢物、持久性污染物等相關領域為重點,加大環境風險排查力度,加快實施安全提升工程。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重點流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實施分類分級風險管控,協同推進生態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風險防控與生態修復。強化環境應急能力體系建設。完善市縣兩級環境應急響應體系,建立由應急隊伍、應急處置技術、應急裝備、應急預案、應急演習、應急專家、污染事故后評估、警示教育等要素構成的環境安全體系。建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配備必要的高性能應急監測設備。組織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南陽實踐”應用試點,制定大汶河、柴汶河等重點流域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定期開展多部門聯合環境應急演練和培訓,增強實戰能力。到2022年年底,完成縣級及以上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推動大汶河流域上下游突發水環境事件專項預案編制。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逐步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管理體系。健全完善環境與健康調度、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開展重點地區、流域、行業環境與健康調查,識別和評估環境健康風險,對造成環境健康風險的企業和污染物實施清單管理。協同推進健康泰安建設,持續開展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活動。積極謀劃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
(九)深化改革創新,打造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加快制度改革,深化制度創新,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協調機制。
認真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計劃,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責任制度,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力度,確保各項任務目標落實落地。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建立制定部門間協同聯動機制,對照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系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體治理保護。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推動行政處罰、刑事司法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有效銜接。
2.健全企業環境治理責任體系。
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測監管,有效銜接排污許可與環境執法、環境監測、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等環境管理制度,確保固定污染源全程管理、多污染源協同控制。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換證或登記延續動態更新,鞏固提高排污許可證及執行報告填報質量。建立生態環境日常執法監督體系,加強排污許可證后管理,定期開展排污許可專項檢查。嚴格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根據國家改革完善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有關要求,推進實施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和監管。嚴格落實非固定污染源減排管理要求,強化統計、監管和考核,對非固定源減排全過程實行調度管理。健全環境治理信用制度。嚴格落實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類分級監管。建立企業“黑名單”,將企業在環境影響評價、社會化環境監測、危險廢物處置、環境治理及設施運營、清潔生產審核、污染場地風險調查評估等領域的違法違規信息記入企業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向社會公開。落實國家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辦法,監督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市場主體全面、及時、準確披露環境信息。
3.加強生態環境質量監管。
健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體系。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補齊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監管、農業農村、移動源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深化執法能力規范化建設。加強聯合執法、區域執法和交叉執法,全面實施網格化環境監管。強化衛星、無人機、無人船等新設備運用,大力推行非現場執法。加強重點園區、重點企業環境監管,構建以環境信用評級為基礎、分級分類差別化的“雙隨機”監管模式。推行“互聯網+統一指揮+綜合執法”,將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事項納入地方綜合行政執法指揮調度平臺統一管理。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整合優化全市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溫室氣體、噪聲、輻射、農業農村等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和監測指標,實現各縣(市、區)、功能區和大型工業園區環境質量監測全覆蓋。加快構建以典型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和重要水體為主的天地空一體化生態質量監測網絡,并在泰山區域建立生態質量監測站點與樣地網絡。建立PM2.5和O3協同監測和預警預報機制,提升水生態環境、溫室氣體排放等監測能力。鼓勵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加大對小微企業治污設施電量監控;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強化企業數據監測主體責任;加強監測質量監督檢查,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全面。推行生態環境監管信息化。依托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建立社會經濟與資源環境數據體系,完善生態環境信息一張圖和固定污染源統一數據庫,加強數據資源標準化、規劃化管理,打破“信息孤島”。
4.發揮市場機制激勵作用。
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動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補劃和儲備區建設,探索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評價,實施市級政府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的資源清單和監督管理制度,制訂自然資源資產分類清單,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探索實施“河權到戶”政策,支持新泰市建設全國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示范區。健全土地、水、森林、礦產等自然資源有償使用機制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完善自然資源定價機制,建立有利于產業結構優化、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價格指數、成本核算、市場交易等制度。健全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督促各縣(市、區)、功能區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資金分級負擔機制,完善空氣質量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制度,加強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重要水源地等生態補償。積極爭取國家在南水北調東線建立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在省內建立保護區與受益區的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創新綠色金融模式,建立綠色項目儲備庫和限制進入名單庫,打造貫穿生產、銷售、結算、投融資的“全鏈條”綠色金融服務體系。
(十)開展全民行動,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以綠色消費帶動綠色發展,以綠色生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弘揚新時代生態文化,提高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新風尚。
提高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學校教學活動,大力培養青少年生態文明行為習慣。推進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機關,大力推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積極開展綠色創建活動,引導公眾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利用“6·5”環境日等節點,加大環境公益廣告宣傳力度,開展垃圾分類、綠色出行等環境公益宣傳,倡導綠色生活理念,引導公民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弘揚新時代生態文化。深入挖掘泰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運河文化內涵,加強生態文化保護與傳承,打造黃河文化彰顯區。鼓勵文化藝術界人士參與生態文化作品創作,利用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廣泛宣傳生態文化。積極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加快構建生態空間體系、生態安全體系、生態經濟體系、生態生活體系、生態文化體系和生態制度體系,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加強自然生態空間管控,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實現自然資本的保值增值;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探索長效保障機制,努力打造“兩山”文化品牌。
2.踐行綠色低碳生活。
推進全民綠色生活、綠色消費。鼓勵賓館、飯店、景區推出綠色旅游、綠色消費措施。在機關、學校、商場、醫院、酒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積極引導企業和居民采購綠色產品,采取補貼、積分獎勵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全面推進綠色生活設施建設。開展綠色出行創建活動,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和慢性交通系統建設與管理。開展城市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改造,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等工程,建設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城鎮、社區。倡導綠色裝修,引導企業和居民優先選用成型裝飾材料,建筑裝飾、室內裝修優先使用水性裝飾板涂料和膠黏劑。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在聲環境功能區安裝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在制定各項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提高噪聲防控標準。加強建筑物隔聲性能要求,實施新建住宅隔聲性能驗收和公示制度。嚴格夜間施工審批,強化夜間施工管理,鼓勵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嚴厲查處工業企業噪聲超標擾民行為。加強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等社會生活噪聲熱點問題的日常監管和集中整治。研究制定公共場所文明公約、社區噪聲控制規約,構建寧靜社區等寧靜休息空間。
3.開展生態環保全民行動。
發揮黨政機關示范引領作用,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率先打造節約型機關。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強化能耗、水耗等目標管理。推行綠色辦公,加大綠色采購力度,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到2025年年底,政府采購綠色產品比例達到30%。推動環境治理社會共建共治共享。鼓勵群團組織積極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有序引導具備資格的社會公益組織依法開展環境公益訴訟活動。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引導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鼓勵通過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強化信息公開,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社交平臺和數字媒介等各類媒體,定期公布環境質量、項目建設、資金投入等規劃實施信息,確保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公開。強化公眾監督參與,充分發揮公眾和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強化環保志愿者作用,建立規劃實施公眾反饋和監督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壓實各級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凝聚全社會力量,共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各級政府要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并公布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落實方案計劃,強化部門協作,推動目標任務落實。
(二)加大投入力度。將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年度預算,統籌財政資金,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重大項目資金支持。穩妥推進PPP、EOD模式、創新類貸款業務、重點領域建設項目股權和債券融資等多元投融資機制,建立健全市場化運作機制。落實生態領域轉移支付制度,探索創新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制度等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完善生態補償體系。
(三)健全公眾參與機制。充分利用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媒介,加大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宣傳力度。擴大環境信息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應主動公開的環境信息的公開率達到100%。暢通公眾表達環境利益訴求平臺和渠道,讓公眾監督、輿論監督成為規范政府、企業和個人環境行為的重要手段。完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機制。
(四)推進生態環保鐵軍建設。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掛職鍛煉、經驗交流等方式,提升生態環保人員業務素質,逐步建設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保鐵軍。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固廢和化學品環境管理、土壤環境監管等緊缺領域人才培養,進一步充實基層生態環境隊伍。
(五)強化調度評估。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落實規劃要求,積極推進任務落實。市生態環境部門要牽頭建立規劃實施情況年度調度機制,對規劃各項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調度,在2023年年中和2025年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開展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評估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并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