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的決策部署,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藍天保衛戰成果,進一步提升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為“十四五”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開好局、起好步,根據《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晉政辦發電〔2021〕1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緊扣高質量發展主線,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空氣質量改善優先原則,以鞏固和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延伸治理深度、拓展治理廣度,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主要目標
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進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數較上年減少。空氣質量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指標分別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一級標準和二級標準。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前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較上年下降2%以上。完成國家、省下達我市的大氣約束性指標。
三、重點任務
(一)持續推進產業結構產業布局調整
1.持續強化源頭污染管控。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體系,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落實“危化”等重點行業項目環境準入。新建化工建設項目必須入園入區。嚴格落實城市規劃區不再新布局鋼鐵(不含短流程煉鋼)、焦化、鑄造(不含高端鑄件)、水泥、有色項目要求,現有產能只減不增,鼓勵企業通過產能置換,建設節能環保水平高的大型先進項目。嚴格執行排污總量控制制度,年度空氣質量不達標的縣(市、區),新、改、擴或技術改造項目排放總量實施“倍量削減”,削減替代量不得跨地市轉入。〔市生態環境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2.持續優化產業結構布局。繼續推動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啟動迪愛生(太原)油墨有限公司搬遷,按時完成搬遷改造。清徐縣加快推進風神輪胎搬遷改造,力爭年內啟動搬遷。古交市加快實施焦爐煤氣替代,全力推進西山煤氣化焦化一廠關停。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依法取締關閉無證排污企業。開展太鋼礦業分公司東山石灰石礦搬遷論證,制定詳細搬遷計劃。〔市工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國資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二)持續深化工業企業污染深度治理
3.深化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鑄造行業清潔能源替代,2021年10月底前,10噸/小時以下沖天爐全部改為電爐,未能按時完成的,11月1日起全面停產。有序引導電弧爐短流程煉鋼發展,鼓勵長流程鋼廠就地改造轉型發展電弧爐短流程煉鋼。對照標準,補齊短板,年底前梗陽新能源、亞鑫新能科技、美錦華盛化工3家新投運焦化企業全面實現超低排放。對全市6家水泥企業開展深度治理,2022年底前全面達到超低排放要求。開展全市工業窯爐調查整治,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4.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以能源、焦化、建材、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對企業實施清潔生產重點技術改造和自愿節約資源、削減污染物排放量技術改造項目,納入資金申報項目庫,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已達標企業在完成減排任務基礎上,通過清潔生產技術升級改造削減的污染物量,可進入排污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或用于企業自身發展。
5.提升工業治理管理水平。實施工業企業環境治理、管理對標提升工程,分行業篩選并公布一批綠色示范企業,引導企業在環境治理、管理方面對標先進,實施全流程、系統化、精細化治理和管理,帶動全行業環境治理和管理水平提升。
〔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三)持續鞏固拓展燃料結構替代成果
6.建立長效運行管理機制。研究完善“煤改電”“煤改氣”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長效運行機制,做好清潔取暖補貼政策延續和宣傳,防止補貼退坡導致散煤復燒。
7.全面鞏固清潔取暖成果。組織開展清潔供暖“回頭看”,對“十三五”期間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進行全面排查,不能穩定運行、可能存在散煤復燒的,各縣(市、區)制定整改方案,于采暖季前完成整改。
8.拓展清潔供暖覆蓋范圍。持續推進“三縣一市”農村清潔供暖改造,采暖季前完成改造工作,確保全市清潔供暖覆蓋率達到90%以上。已完成清潔供暖改造的區域,各縣(市、區)組織劃定“禁煤區”,并發布通告。
9.繼續實施潔凈燃料替代。對暫不具備“煤改電”“煤改氣”的農村偏遠地區,繼續推廣潔凈煤替代散煤,實現潔凈煤替代全覆蓋。
10.科學優化清潔取暖路徑。將清潔取暖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鄉村振興工作有機結合,清潔取暖優先采取熱電聯產、符合低氮燃燒標準的獨立燃氣供熱鍋爐等熱源,鼓勵分布式供暖方式。生物質燃料取暖設施須符合節能、環保相關要求。
〔市能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四)實施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掃尾工程
11.實施保留燃煤鍋爐深度改造。加快實施城西燃煤熱源廠燃氣替代工程建設,力爭年底前投入運行,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4臺(共640蒸噸/小時)燃煤鍋爐作為應急調峰熱源。年內完成城南熱源廠剩余3臺(共270蒸噸/小時)備用應急燃煤供熱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改造的不得啟用。實施綜改示范區陽曲園區(2臺共180蒸噸/小時)和清徐晉萬佳(備用3臺共240蒸噸/小時)燃煤供熱鍋爐深度改造,確保穩定達到山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12.實施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收尾。在前兩年低氮改造基礎上深度排查,未達到地方標準的燃氣鍋爐9月底前全部完成低氮改造,符合政策的給予適當資金補貼。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五)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和移動機械管控
13.加強重點區域鐵路專線建設。加快推進清徐工業園區晉煤物流鐵路專用線工程建設,2022年6月建成投運。(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負責;清徐縣人民政府落實)
14.優化鐵路運輸組織協調機制。優化鐵路運輸組織,優先保障煤炭、焦炭、鋼鐵等大宗貨物運力供給,完善鐵路專用線共建共用機制。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原則上全部接入鐵路專用線,鋼鐵、電力、焦化等接入比例達到80%以上;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企業在接入鐵路專用線前涉及公路運輸的車輛,2021年達到國五及以上標準,2022年達到國六標準。其中位于市區建成區范圍內的太鋼、大唐太原第二熱電廠,2021年10月1日起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原則上全部清潔方式運輸,確需公路運輸的必須使用國六排放標準車輛或新能源車輛;重污染天氣應急執行相應錯峰運輸要求。〔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5.加快推進綠色交通運輸發展。
加快重污染營運車輛淘汰。2021年完成國家、省下達的剩余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目標任務。(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公用事業車輛替代更新。建成區新增公交車、環衛車全部采購新能源車輛,對現有非新能源公交車、環衛車制定更新計劃,2022年完成更新。(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局負責)
推進物流配送車輛新能源化。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推動城市物流配送車輛新能源化,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更新。(市交通局、市商務局負責)
加快推進重型柴油車升級。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已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上傳日期為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票日期為準)。落實重污染預警期間新能源車輛和機械可不停運的利好政策,鼓勵中重型貨車、渣土運輸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快推進新能源車輛替代。(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實施過境貨車分流管控。落實省政府要求,配合高速交警支隊,在南環和東二環高速開展過境貨車分流管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
強化重型車輛污染治理。強化在用重型運輸車輛氮氧化物減排,加強車用尿素加注監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免費提供車用尿素和加注服務。(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負責)
加強重點運輸單位監管。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重點用車單位,按照《重點用車單位門禁視頻系統聯網規范(試行)》建設視頻門禁系統并聯網運行。(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上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6.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建立使用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工程建設單位)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向所在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登記報備計劃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相關信息(含設備名稱、編碼等)。落實“標識”管理和分級管控措施。開展常態化監管執法,對違規使用高排放機械及時予以“清場”;對使用未登記編碼和排放超標機械的施工工地實施處罰。〔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六)持續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
17.開展工地揚塵污染管控。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強化監督管理,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六個百分之百”措施(工地圍擋100%達到設置標準;物料堆放100%苫蓋;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現場100%濕法作業;出入車輛100%沖洗;渣土運輸實現100%密閉)。制定建筑施工工地評級標準,開展工地創建評級掛牌,將評級信息向社會公布,實現動態管理,接受公眾監督。充分利用智慧工地監管平臺,實現揚塵污染遠程監管。〔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牽頭;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8.強化道路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加強道路深度保潔,擴大機掃范圍、加大機掃力度,城區道路機掃率達到90%。對重點路段、重點區域輔以人工作業,及時清掃沖洗路面積塵。及時修補修復市政破損路面。〔市城鄉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9.深化道路運輸污染綜合管控。規范管理渣土車運輸。現有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實現全密閉、全定位、全監控。對渣土車密閉不嚴、帶泥上路、沿路拋撒、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不在指定場所傾倒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落實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嚴格落實貨車禁限行管控措施,對柴油車輛開展路檢路查,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20.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由城市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和街區內部延伸,城市中心區向城鄉結合部延伸,及時清理各類土堆、沙堆、渣堆、料堆、垃圾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21.開展降塵超標治理專項行動。定期通報降塵量監測結果,降塵量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的縣(市、區),組織開展降塵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四、重大專項任務
(一)以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治理為重點,實施夏季攻堅行動
以化工、焦化、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汽修噴烤漆等行業為重點,推進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治理。組織完成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自查自糾,整治源頭替代、過程治理和臺賬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進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料生產和替代,整體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確保揮發性有機物穩定達標排放。探索尾部治理第三方運維機制,尾部治理采取活性炭吸附治理的,按設計要求足量添加,及時更換,保證活性炭碘值保持在800毫克/克以上。
強化露天噴涂、瀝青拌合、道路鋪設和劃線、加油站管控。引導企業錯峰生產、錯峰施工,引導加油站錯峰運油、市民錯峰加油,有效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產生。
創新監管方式,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走航監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治。強化遠程監管,在重點企業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聯網運行。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二)以消除重污染天氣為核心,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
實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重點行業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分類管控清單,強化差異化和精準管控,落實秋冬季高排放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按照“兩提”(提前兩天預警,提高一級應對)要求,嚴格落實周預判、日調度、時調節、全監管措施,實施定點幫扶、區域聯防、突擊執法、駐點監督、協商減排,努力減少重污染過程發生次數,縮短污染時長,減輕污染程度。
〔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三)以聯防聯控為手段,深化我市及周邊區域大氣環境一體化改善
在省大氣辦協調指揮下,完善太原及周邊“1+30”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實現“三同步”(同步預警調度、同步應急減排、同步改善質量),突出常態化協同治污,開展交叉執法、點對點精準指導。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會商機制,加強環境與氣象機理研究,科學判斷重污染過程。堅持本地治污與區域聯防相協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主動根據預判情況,嚴格應急減排措施,確保預警果斷,響應及時,減排有效。
〔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牽頭;市直各有關單位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四)以綠色奧運為目標,做好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空氣質量保障
全面完成國家、省下達的保障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空氣質量目標任務,積極參與我省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區域聯防聯控,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結合實際制定我市保障冬奧會空氣質量區域聯防聯控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直各有關單位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五)以科技治污為支撐,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關鍵領域攻關研究
強化科技監管能力建設。開展重污染行業工業園區和城市主要道路、交通干線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完善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測能力,重點區域配套建設環境空氣質量超級站、揮發性有機物組分監測站,提升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精準溯源。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一體化監管平臺,充分發揮自動監控、視頻監控、用電監管、車輛和移動機械定位及無人機、走航車、衛星遙感、雷達等科技手段協同應用。加強生態環境與氣象監測網建設,提升氣象對大氣污染精準治理的科學決策能力。〔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深化大氣污染防治研究。組織開展大氣污染形成機理、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重污染天氣預警分析和應對效果評估、重點行業環境治理與管理等研究,強化“一市一策”“一企一策”指導,常態化開展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中北高新區管委會、西山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將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納入本部門“十四五”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
(二)用好政策激勵。擴展資金渠道,建立項目儲備庫,用足用好中央、省專項扶持資金。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集中用于重點區域、重點任務、重點行業。用好環境稅和排污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等經濟政策。
(三)強化幫扶指導。堅持監督執法與幫扶服務相結合,加強指導幫扶和政策支持,督促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持續提升監督幫扶效能。深化部門聯合執法,堅持鐵腕治污,對違法排污、現場管理混亂、無組織排放嚴重、偷排偷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依法實施重點打擊。
(四)嚴格考核問責。嚴格落實《太原市大氣環境管理責任量化評價辦法》,對大氣污染治理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推諉扯皮、不盡職盡責的單位,實施督查問責。對任務完成不到位、環境空氣質量惡化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縣(市、區),實施量化問責。問題嚴重的,依法移交紀檢部門問責。